关于开展学生月“文明寝室”创建和评选活动的通知
关于开展学生月“文明寝室”创建和评选活动的通知
各班级、各寝室:
根据校党委的指示要求和学校2009年总体工作目标,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,为学生创建一个安全、文明、舒适、整洁、优雅的学习和生活环境,宿管办决定在全校开展学生月“文明寝室”的创建和评选活动。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参与对象
职教和高中班级的所有寝室。
二、评选标准及细则
(一)评选内容及标准(满分100分)
1、卫生标准
①门窗干净,无污垢。5分
②地面干净,无果皮、纸屑等垃圾废弃物。5分
③灯具、墙壁干净,无尘土蛛网。5分
④床上用品整洁干净。5分
⑤生活用桌、箱架整齐干净。5分
⑥宿舍门前无污迹。5分
2、物品摆放标准
①桌面、桌下物品摆放整齐。5分
②被褥、行李物品叠放整齐美观。5分
③脸盆、毛巾、牙刷、餐具摆放整齐。5分
④床下物品摆放整齐。5分
⑤室内无私拉乱接的电线。5分
3、室内布置标准
①不挂床帘,不分割空间,不布置个人小天地。5分
②宿舍美化整齐大方,无破损。10分
③室内布置合理,物品摆放美观高雅,空气新鲜。10分
4、寝室安全标准
①无私拉乱接,无做饭、使用高能电器现象。5分
②寝室无重大财产损失和被盗事件发生。5分
③寝室成员无翻越围墙、护栏行为的。5分
④寝室成员无通宵上网等彻夜不归行为的。5分
5、“文明寝室”附加分标准
○1有见义勇为或助人为乐先进事迹的; 2分
○2在学校及以上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。2分
(二)寝室在评比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将取消“文明寝室”的评选资格:
(1)寝室成员中有受到各级各类违纪处分的;
(2)有吸烟、酗酒、损坏公物、打架斗殴、打牌赌博的;
(3)寝室有拒绝学校组织的正常检查或突击检查行为的。
三、评选办法
1、本活动从三月起每月评选一次,年底结束。
2、采取宿管办每天检查、宿管会常规检查、宿管办不定期检查以及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。
3、采取基准分(100分)加奖励分、减-扣分得出总分。
四、考评及表彰
1、每月根据考核汇总按照楼栋寝室总数8%的比例评出月“文明寝室”,颁发流动红旗,并在当月班级考核中加分。
2、在一年中凡评过月“文明寝室”的寝室按照评选次数的多少,评出年度“十佳文明寝室”和“十佳文明寝室长”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,并把寝室成员的风采在校园网上展示。
十堰市应用科技学校宿舍管理办公室
二〇〇九年三月一日